重庆市国税局今天通报:该局采取严控发票等“四严”措施,强化失信惩戒。
一是严控发票。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,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,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(验)旧供新、严格限量供应。
二是严格管理。将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,列入重点监控对象,加强出口退税审核,提高检查频次,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,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,不能办理税收优惠政策退税。
三是严厉打击。联合地税、公安等部门,开展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发票虚开及偷逃抗骗恶性税收违法行为,大力整顿税收秩序。
四是严缴税款。全市22家市级部门800余家区县级部门参与联合惩戒,先后有40余户企业主动补缴税款、罚金7000余万元;同时,联合法院对3件“黑名单”案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,追缴税款1.17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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